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建立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建立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
蘇教辦〔2009〕28號
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我省新聞發布工作的意見》(蘇辦(2007)47號),最近,省辦公廳提出要在高等院校建立新聞發布制度、設立新聞發言人。按照省辦公廳來函要求,為健全我省教育新聞發布工作制度,強化新聞宣傳隊伍建設,努力營造教育發展的良好,現就建立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制度、進一步加強新聞發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高等院校新聞發布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新時期高等院校新聞發布工作,是貫徹黨的十七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加強監督的重要內容。教育事關千家萬戶,涉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民生領域。做好高等院校新聞發布工作,對于全面、準確宣傳江蘇教育發展,營造“辦人民滿意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具有重要作用。
高等院校是思想、文化、科技資源和各類人才的聚集地,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省份、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中具有作用。建立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高校與師生員工和社會溝通的重要渠道,是樹立高校良好社會形象的重要途徑,是應對突發事件學校聲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高校內聚人氣,積蓄發展合力;有利于高校外樹形象,創造良好的外部;有利于促進校務公開,接受社會和監督。各高等院校要充分認識完善新聞發布制度、改進和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的重要意義,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二、加強新聞發布工作,建立健全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隊伍
江蘇教育新聞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視教育新聞發布工作,強化新聞宣傳意識,把新聞宣傳工作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擺上議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本校的新聞發布工作制度,做到教育新聞發布工作有組織機構,有工作計劃,有經費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檢查落實。建立完善新聞發言人網絡,各高等院校都要設立新聞發言人。要挑選和業務素質較高并具備一定新聞發布能力的負責同志擔任新聞發言人,一般為學校分管宣傳工作的負責同志。要落實新聞發布工作的職能部門,配備新聞助理,協助新聞發言人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新聞發言人負責組織實施本校的重要新聞信息的發布工作。其職責包括制訂新聞發布計劃,統籌安排重大新聞發布活動,向發布重要新聞;接受記者采訪或安排記者采訪;了解掌握新聞對新聞發布活動的報道情況,并對新聞發布效果及時進行評估、分析和反饋。各高等院校新聞發言人名單要向省教育廳辦公室登記備案。新聞發言人工作發生變動的,要及時調整,新聞發布工作的延續性。
三、規范信息發布制度,不斷完善教育新聞發布機制
省教育廳新聞發布工作在廳黨組領導下,在省辦公廳、省委宣傳部指導協調下,由省教育廳辦公室會同有關職能處室、單位組織實施。各高校要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新聞發布制度、新聞審核制度、突發事件發布等工作制度。新聞發言人要按照法律法規授權及委托的發布權限,發布教育政策信息、教育服務信息、監督執法信息等,推介本校重大活動,回應的、疑慮和傳聞,通過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事實,提高新聞發布的效果和權威性。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新聞發布、重大主題宣傳、重點活動報道、突發事件發布、輿情收集反饋、失實信息等教育新聞宣傳工作機制,逐步實現新聞發布工作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對本校發生的突發事件,要按照有關應急工作預案組織實施新聞發布工作,把握新聞發布的主導權。新聞發言人要參與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掌握情況,并主動與宣傳部門等方面溝通,認真做好新聞發布工作的準備,及時發布和發布突發事件進展情況、采取相關舉措和防范措施。
四、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逐步提高教育新聞發布水平
各高校要切實加強對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布工作的組織領導,為新聞發言人開展工作積極創造寬松的,充分提供必要的條件,安排新聞發言人參加本校與新聞發布內容有關的會議,并參與相關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況,發布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新聞助理和職能部門要協助新聞發言人做好相關工作,進行輿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反饋。要安排專項經費,新聞發布工作的運轉需要。
新聞發言人要熟悉業務和有關政策文件,具備較廣博的知識和較高的綜合素質。要認真學習新聞理論,熟悉新聞運作規律,具備思維清晰、表達準確等基本素質。要積極做好與新聞單位和記者的溝通工作,盡可能地與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協作關系。要加強新聞發言人培訓,省教育廳將根據工作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對新聞發言人及新聞助理進行培訓。
策劃好新聞發布會是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核心。要加強新聞宣傳策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新聞發布活動,加強引導,加強典型宣傳,創造良好。要根據本校教育工作進展情況,精心選擇新聞發布主題,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記者見面會、背景吹風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新聞發布活動,組織記者集體采訪、單獨采訪,以新聞發言人的名義發布聲明、談話,答復記者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問詢,通過學校網站發布新聞信息等。要根據新聞發布的內容、目的和要求,選擇合適形式,達到引導的目的。要精心策劃,周密安排,積極探索,不斷創新,認真組織好每一場新聞發布活動,切實提高新聞發布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新聞發布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請各高等院校將建立新聞發布制度的情況及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助理的名單(見附表)于10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辦公室,聯系人:盧孫中,電話:025-83335811,傳真:025-83335888。
江蘇省教育廳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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